萧麦亦有经验,遇到这种情况,意识到肯定脱不了身,连忙双臂抱头,蜷起身子。
来者下了死力,几棒子就把萧麦打得皮开肉绽,剧烈的疼痛,瞬间吞噬了萧麦的力气,当两人停下来后,萧麦已经疼得连胳膊都抬不起来。
紧接着,两个人一左一右,夹住萧麦的胳膊,往前面拖去。
萧麦睁不开眼睛,看不到偷袭自己的人,但能从二人身上,嗅到一股很特别的臭味。
在梧都县,只有乞丐才会有这种味道。
“我为什么会被乞丐偷袭?”
萧麦百思不得其解,自从来到梧都,他一直谨言慎行,与人为善,还天天给乞丐施舍钱财,尽管每次只有一文。自忖不该有人报复自己啊。
“你们要带我去哪儿?”
“闭嘴!去了你就知道。”
萧麦暗自记下路线,心中有些许后悔,光顾着强化感官,没有强化血肉,挨这么重的一顿打,不知何时才会自愈。
两个乞丐,一口气把萧麦拖行了五里地,从县东头拖到了县西头,最后把他丢在了一个很嘈杂的地方。
嘲笑声、呻吟声、风声、火声;酒味、肉味、骚味、脂粉味……
萧麦初步判断,这是一个很大的半密闭场所,类似于客栈、庙宇、义庄之类的,环境应该很脏乱差,一群男男女女正在这里聚会,大概七男两女。
“这是什么地方?”萧麦开口问道。
“我的地方。”一个尖锐中略带几分苍老,语气中尽显阴森的声音,从萧麦正前方响起,想来就是这帮人的头目。
“把我带到这里做什么?”
萧麦话音未落,就有一根棒子劈在了脸上,接着,旁边的喽啰就气急败坏地说道:“叫你多嘴!庆爷面前,只有老实回答的份!”
先前萧麦有防备,故而没被伤到头,神智一直保持清醒,但这一棒子毫无征兆,打得萧麦的脑袋狠狠磕在地上,一时之间让他有些神志不清。
这时,庆爷又开口道:“我跟泰西三狼喝过酒。”
“嗯?”
萧麦使劲甩了甩脑袋,确认自己没有听错。
“泰西三狼……”
萧麦正要解释,泰西三狼是死在马哥蹄下,但转念一想,这种人会听自己的解释吗?不如认下来。
“不错,是我弄死的。可那是个意外,我只想问个路,他们却要抢劫杀人,我别无选择。”
“哼,倒是有几分志气。本来只想要你一条腿,现在——外加一条胳膊。”
显然,庆爷讨厌有骨气的人,他喜欢的是世人对自己卑躬屈膝。
这一发话,几个凶神恶煞的歹人,立即上前,泰山压顶般把萧麦摁在了地上。
然后,一个人抽出萧麦的胳膊,死死摁住,另一个人走到旁边,似乎拎着一条棒子。
“等一下!”
“哈哈,打、打、打!”周围的男男女女,一边欢呼一边吼叫,似乎越残忍的场面,能让他们越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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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大汉帮手上吐了两口唾沫,然后举起了棒子,“跟你的胳膊,说再见吧!呵!”
歹人连求饶的机会都不给,萧麦见自己的胳膊即将不保,急得双眸如撕裂般疼痛,使出全身力气大喊了一声:“马哥救我!”
“咚——”
一匹背似黑云,身似火焰般的红鬃马,在萧麦把天赋切换为“天马行空”后,一脚越过墙头,呱唧呱唧呱唧,瞬间冲到持棒大汉身上。
两百斤的人,怎么顶得住八百斤的马?
壮汉瞬间被顶翻在地,红鬃马上去就是一蹄子。
“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