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配备很多车辆,让他带着厚礼到韩国。楚使对韩宣惠王说:“敝国虽小,已经把军队全派出来了。希望贵国能随心所欲地同秦国作战,敝国君将让楚军为韩国死战。”
韩宣惠王听了之后非常高兴,就停止了公仲侈到秦国议和的行动。[]公仲侈说:“不能这样,以实力侵犯我们的是秦国,用虚名来救我们的是楚国。大王想依靠楚国的虚名,而轻易和强敌秦国绝交,大王必定要被天下大加嘲笑。
况且楚韩并非兄弟之国,又不是早有盟约共谋伐秦的。我们已有了联秦攻楚的迹象,楚国才声言发兵救韩,这一定是陈轸的计谋。况且大王已经派人把我们的打算通报秦国了,现在又决定不去,这是欺骗秦国。轻易欺骗强秦,而听信楚国的谋臣,恐怕大王必定要后悔的。”韩宣惠王不听劝告,终于和秦国断交。秦国因而大怒,增加兵力进攻韩国,两国大战,而楚国救兵一直没到韩国来。
十九年,秦军大败韩军于岸门。韩国只好派太子仓去作人质来向秦国求和。[韩康于是对秦转为连横战略,依附于秦。韩宣惠王继位的第25年,韩国同秦国一起攻楚,打败了楚将屈丐,在丹阳斩杀了八万楚军。这一年,宣惠王去世,太子仓即位,这就是襄王。
《史记韩世家》:宣惠王立,《索隐》云:“《纪年》,郑昭侯武薨,次威侯立。威侯七年,与邯郸围襄陵。五月,梁惠王会威侯于巫沙。 十月,郑宣王朝梁。不见威侯之卒。下败韩举在威侯八年,而此《系家》即以为宣惠王之 年。
又上有杀倬公,悼公又不知是谁之諡。则韩微国小,史失代系,故此文及《系本》不同,今亦不可考也。”今按:《索隐》此条所引,已为后人改乱,而痕迹犹可考见。今证以当时史实,重为校正如次:一,五月梁惠王会威侯于巫沙,五月上应脱“八年”二字。
据《史记秦本纪》秦惠文王十三年,韩亦称王,是年为韩威侯八年,其证一。(参读上 考。)又若同为七年事,既与邯郸围襄陵句下,不着何月,而其下忽着五月十月,于文法 亦不合。今若正为七年云云,八年五月云云,十月云云,则文理顺惬矣。其证二。
(陈氏《集证》谓:“既与赵围魏襄陵,岂未逾年即朝梁?”此亦一证。惟陈 氏遂谓:“大约《索隐》引《纪年》,最为错谬,阅者毋为所惑。” 则大误。梁玉绳亦不信《索隐》,故论《纪年》多失。)二,下败韩举在“威侯”八年,而此《系家》即以为宣惠王之年,当正为下败韩举在“梁惠王后”八年,而此《系家》即以为宣惠 王之年。据今《索隐》原文,“五月,梁惠王会威侯于巫 沙,十月,郑宣王朝梁,不见威侯之卒,”云云,则威侯之即郑宣王,亦甚明显。 惟《索隐》不之知,故曰不见威侯之卒矣。然《索隐》既认威侯与宣王为两人,则七年十 月已有郑宣王朝梁之文,此下不应再有威侯。若其下又云威侯八年败韩举,岂不更可怪, 而《索隐》何竟置不言?盖《索隐》引《纪年》败韩举在梁惠王后元八年,而今《史记》即以为在韩宣王之八年,故《索隐》以为可异耳。(参读《考辨 》第一三四。)今《索隐》此条,其前既脱八年二字,此处惠王八年,又讹为威侯八年, 遂致乖戾难读。又按:《苏秦列 传索隐》引《世本》:“韩宣王,昭侯之子也。”合之《纪年》,宣王之为威侯,灼 然甚显。惜其此处又下“不见威侯之卒”一语,遂使后人纷纷辨订,不得其解。(梁氏《 人表考》云:“《竹书》宣王之前有郑威侯,《索隐》以为不可考,或疑即宣王,未审。 ”郝懿行《纪年通考》谓“梁惠成王元年方称韩共侯,旋称韩懿侯,周隐王元年之郑宣王,即显王三十八年之郑威侯。俱一人而有两称。《索隐》因不见威侯之 卒,误分威侯与宣王为二人,”此说极析。然亦不知《索隐》有为后人改乱处也。陈逢衡《竹书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