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杨乾准备反驳的时候,突然他的个人终端传来了智能秘书的消息,机器人法案通过了,将于1月1日执行。
杨乾立即掏出自己的个人终端看了起来,李清欢也没有继续说话,也拿出自己的个人终端看了起来。
机器人法案是杨乾一直关注的事情,天玑实业公司也是深度参与制定的。
正是因为机器人法案没有诞生,天枢资管公司旗下医院使用高阶机器人,其实冒着很大的法律风险。
能治好病还好,一旦治不好或者被认为治疗错误,出现了意外,病人家属要告的话,基本一告一个准。
这导致治疗过程放不开手脚,只有确认绝对能治好,才会收治。
类似的还有教师岗位,天枢旗下也有私立学校,实际上是按照公立学校的模式经营,政府进行财政补贴,不收取任何学费。
但由于足够优秀的教师比较少,导致很多学校其实并没有经营起来,使用机器人又存在诸多问题,干脆放慢脚步,等相关法律完善之后再说。
在机器人法案中,明确了机器人的法律地位,在法案综述中,明确说明机器人不是完全工具化的个体,享有一定的人权。
例如如果有人故意伤害或损坏机器人,不只是赔偿财产损失,还要承担法律惩罚,轻则行政拘留,后面还有刑事拘留,性质极为恶劣有可能面临坐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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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区分普通机器人和高阶机器人,如果是普通机器人的话,最高面临的是刑事拘留,存有案底。
如果是高阶机器人,如果故意伤害的话,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是有可能判三到五年,情节极为恶劣的有可能判无期。
从这里就可以看得出来,高阶机器人享有更多的人权,基本上和普通人没有太大的区别。
如果从社会贡献来说,高阶机器人能够给社会做出的贡献,比绝大多数人都要多得多。
这是从法律层面,给予了机器人不同的人权,从今以后它们不再是单纯的工具,能够自由出入任何人类能够出入的场所。
然后就是机器人的社会职业权利,以往机器人只能作为人的附属品存在,如果一个机器人背后没有主人,这个机器人什么都不能做。
现在不一样了,只要机器人能够胜任,就享有和人一样的权力,不得存在任何偏见。
这意味着从今往后,机器人不仅能从事教师、医生等具备社会公共服务属性的岗位,还可以进入政府单位工作。
而从事这些工作不是以工具人的身份出现,而是自由的个体。
第三部分就是机器人享有财产的规定,这也是一大突破。
以前高阶机器人居住的房子并不是他们买下来的,而是以公司的名义租借的,因为他们没有购买财产的权力,签字了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也正是因为没有法律效力,像青薇管理的玉衡生物,青薇签字的文件,都是由杨乾背书,如果出现问题,青薇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而是由杨乾来承担。
给机器人给予人权,就是为了解决这个尴尬,不过目前承担这种权利的机器人,只有高阶机器人,家政服务机器人和劳动机器人是没有这个权力的。
不过法律规定的财权还是比较有限的,只能购买住所以及个人用品等生活上的财产,不能以高阶机器人的身份独立成立企业。
也就是说机器人不能享有经营性财产,也就是生产资料。
但可以担任企业高管,具有独立承担一部分法律责任的权力,依然不算是完全的责任主体。
这里面的法律责任界定就非常复杂了,如果是由高阶机器人高管独立做出的决策,高阶机器人具有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权利和义务。
如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