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里没有出来的,所以我带上燃烧瓶,独自往饭堂里面走去。我不是勇敢的人,可以的话,我想躲在人群后面,做个安享别人付出的懒汉,但总有那么些时候,我会想要做些什么,无关事情的大小也无关外界的影响,就单纯地想要做一些事情,平常这些事情可以是全屋打扫,可以是徒步个十几公里,可以是从图书馆开馆待到图书馆闭馆……,今天,现在,我想打扫一下战场,就这么简单。
我带了八瓶燃烧瓶,用环保袋装着,挂在右肩上。紧挨着的容量瓶“乒乓”作响,让我像个卖叮叮糖的老汉,不过我可不是为了告诉大家我来了,发出的声响属实无奈,谁叫我总爱单打独斗呢。
继续深入,光线渐趋昏暗,空气也比外面闷浊,我抽出一瓶燃烧瓶,拿在手里,脚步配合着放缓。
说实在的,我没有英雄情结,我当然怕像晓霞那样子死去,但我也明白取性命和送死的区别。使用工具的人类比起比自己体型小得多的单个动物有着巨大的优势,这是我胆量的来源,我知道危险,但也知道我是去干一件危险的事,而非去干一件愚蠢的事。而且,说实话,比起突然窜出来的流浪狗,我更怕有人突然窜出把我再次撞倒。因此每经过一个店铺,看见里面有人,我都要大声喝止,命令他们不许出来。这比劝说有效得多,因为往往有些时候,提意见可能会被人反驳,但命令总是那么的有效,即使对方不情愿。所以目前而言,局面仍掌握在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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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走,一边想到底会遇上多少只流浪狗,好巧不巧,一想第一只流浪狗就出现了。白色卷毛、短腿、耳朵耷拉,看起来危险性不大。我犹豫了。非必要的杀生其实我想尽量避免,可是……
点燃,甩动手臂——
惨叫声即刻穿透火焰传递过来。
白毛流浪狗带着一身火焰惊慌逃窜,本来远离我而去,少焉,又折返冲我而来。我看准机会,一脚把它踹飞几米之外。火焰灼烧我的裤脚,散发出焦煳味,幸好当初没有选择用汽油,不然这会得要忙着灭火。
又是一瓶过去,火焰再次冉冉升起,白毛流浪狗已经不能动弹,唯有凄厉的惨叫声告示我它仍活着。
我不打算再进一步,已经够了,它活不了,它将会在痛苦的折磨中等待死亡。而我要继续启程,给它寻找黄泉路上的伴儿。
转过一个直角弯,眼尖地看见前方有一只黄黑色的流浪狗——黑色的主体色,黄色的点缀色——像个幽灵一样从我面前一闪而过,我连忙追上前去。它的速度很快,但它并非在逃跑,因而还是被我捉到了空挡。
重复之前的动作,这次比刚才用力,燃烧瓶飞到了流浪狗前面,升起的火焰墙挡住了它的去路。流浪狗转身的刹那,另一瓶燃烧瓶已经落在它的身旁,熊熊燃起的火焰附着在它身上,燃起不一样的焰色,并伴随有一缕缕挥之不去的青烟。这只流浪狗比较笨,它试图用嘴咬熄身上的火焰,它的滑稽做法像是在告诉我:看,智力上的巨大差异就是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
同样没有送它最后一程。
重生之不成才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