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高湾的少年(2 / 3)

弗格森的生活不是世外桃源,厂区里弥漫着混乱的元素。弗格森说,“在外人看来,衰落的高湾社区很像电影《教父》中世纪初纽约的贫民窟。我上的第一所学校是格拉斯哥评价最差的,有犯罪记录的男孩比例最高。苏格兰最后被判绞刑的杀人犯,就是在我们附近的一条街上持刀杀人。那个被害者我们也认识,他是我俱乐部队友的叔叔。听上去是不是很恐怖?高湾是不是到处都充斥着暴力与杀戮?不,那只是小概率事件。我的童年并没有笼罩在恐怖的阴影中。”

弗格森说:“我实际上根本不知道这些可怕新闻,小孩子不会接触到这些。我当然也知道生活不是只有开心地玩耍。我的表弟克里斯多弗有小儿麻痹症,他住在高湾的万洛克街,我们小伙子认为无法无天的地方。有一次他被几个孩子蓄意欺辱,我的姑妈就叫我去帮忙。我立即叫上小伙伴们一起为表弟出头,逐个找上门去打架,帮表弟出气,那些欺负我表弟的家伙们望风而逃。”

继续阅读

和弗格森一起成长的都是船工子弟,后来都走向了不同的城市和生活。有些人后来进了监狱,或者有人酗酒而成了醉鬼,但大多数人还是长大之后找到不同的工作,为自己的目标努力奋斗。弗格森说:“我当然不同意从小生活的地方是犯罪天堂,我们大多数家庭都有一种工人阶级的道德标准,父母们自己就是很好的示范,他们会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更加重视。我的大多数朋友都在这种鼓励下走上正路。但是不可必免地有一些人没有勇气抗拒诱惑。这样的情况全世界哪里都一样。”

弗格森的特殊之处在于他父亲。父亲很小就带他走上了足球道路,让他从小就喜欢足球,走上职业足球之路。

弗格森的父亲是一个资深的足球爱好者,曾经加盟贝尔法斯特的格林特兰队。他在一生中最骄傲的成就之一,就是游说格拉斯哥市政府在高湾地区成立一个足球俱乐部,专门培养青少年投身这项运动中。这个汉米尔顿山俱乐部后来赢得了苏格兰少年组的冠军,培养的左边锋凯斯基成为流浪者队明星,在苏格兰红极一时。

父亲不仅让弗格森从小就热爱足球,还给了弗格森的良好教育和生活。弗格森非常感激自己的父亲,后来专门给自己的第一匹赛马取名为“昆士兰之星”,以纪念当年他父亲曾经建造过的船舶。在曼彻斯特定居之后,他也把家定名叫“费尔菲尔兹”,那是他父亲任职过的造船厂名字。

弗格森小时候生性跳脱,热爱自由,并不喜欢读书。同学们都认为他非常聪明,敢于大胆争取自己喜欢的东西,性格非常要强,而脾气则十分火爆。尽管大多数同学都很喜欢他,但从来没有人认为弗格森是个乖学生。弗格森从小喜欢运动,特别热爱足球,喜欢冒险,喜欢模仿球星们做各种高难度动作,早早加入学校足球队。

多年后弗格森的同学如此回忆:“阿历克斯踢足球并不厉害,他个子太小了,体重不够,速度也没有……但他真的热爱足球,很积极地踢球。”

“弗格森个子矮小,身体瘦弱,没有任何存在感,我不记得他入选过学校足球队。”

同学们认为弗格森难以在一众身材高大、身体强壮的同学中出类拔萃,但弗格森坚持认为自己才是学校足球队里最出色的一员。

放学之后,弗格森和小伙伴可以随心所欲地在厂区里闲逛,游戏,踢球。除了自己踢球,他们也还经常和厂区里的小孩子们进行比赛,随着比赛而来的有一大堆的争执、吵闹和打斗……弗格森的回忆说,“在社区里面,我受到的‘教育’很好,那就是自强不息。我们所做的事除了踢足球就是打架,特别是因为踢足球而引发的打架,简直是每天都会发生,每次都有不少人参与。那时候球场的犯规几乎每一下都会惹来争执,没有谁能够服气。我们往往没有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