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秦(16 / 17)

得很快。

秦人是汉族西迁的一支。秦之先祖为先贤伯益,伯益乃颛顼后裔(注:黄帝正妃嫘祖生二子:长曰玄嚣、次曰昌意;玄嚣生蟜极;蟜极生三子:帝喾、挥公、大业之父;昌意生一子名颛顼,颛顼有一女名女修;大业之父娶颛顼之女女修,生大业;大业娶女华,生伯益,据史籍记载大业、伯益与益是不同的三个人)。本为古部落首领,舜帝赐姓“嬴”。至夏末,费昌(伯益次子若木之玄孙)当夏桀之时,去夏归商,为商汤御,败桀于鸣条,其后嬴姓世代辅佐殷商,故史载嬴姓多显。

至商末,蜚廉(伯益九世孙中潏之子)、恶来(蜚廉长子,恶来之弟是季胜)父子皆以材力侍纣,后周武王伐纣,败商军,武王亲射恶来之口以泄愤,蜚廉奔霍太山,嬴姓中衰。至周穆王,造父(注:蜚廉次子季胜生孟增,孟增生衡父,衡父生造父)为周王御,千里平定徐国之乱,受封于赵城,其宗族乃为赵氏[9],造父侄孙非子(注:恶来生女防,女防生旁皋,旁皋生太几,太几生大骆,大骆生非子,即秦非子)为周孝王牧马有功,周孝王赐给了他一小块土地秦,让其继续嬴姓的祭祀。后来秦襄公又救周有功,被封为诸侯。

当时,为谋求强兵兴国,各国纷纷开始变法图强。魏文侯敢为天下先,率先起用法家李悝,李悝撰写《法经》六篇以为治国之道,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开发地利、奖励农耕的经济政策,魏国遂强。

为了改变秦国被楚国、魏国欺凌的处境,胸有壮志的秦孝公(公元前381-前338年),于公元前362年即位后(时年19岁),决心复兴秦国,再现穆公的伟业。秦孝公不吝重赏,下令求贤,向全天下颁布《求贤令》:“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卫人商鞅就是这个勇敢的人,他从魏国跑来了,[13]帮助秦孝公实行变法革新,并迁都咸阳(今陕西咸阳东北)。

商鞅变法

主词条: 商鞅变法

商鞅(约公元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着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进行变法的商鞅[15]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因变法有功被封于商,故又称商鞅。在孝公宠臣景监的举荐下,商鞅献上了一套“循名责实,信赏必罚”的变法计划。秦孝公大为赞赏,决心实行变法。[16-19]

第一,实行连坐法。公元前356年,商鞅“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匿奸者与降敌同罚”。[20]后来,又禁止家人“同室内息”,使父子、男女有别。[21-22]此外,还“平斗俑、权衡、丈尺”,统一度量衡;推行县制;商鞅将全国的小都、乡、邑集合成四十一县,县置令、丞,破坏了旧贵族的封邑,加强了国家的集权。[23]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方便了税收和交换。对赋税制和俸禄制度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第二,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商鞅之法规定:农民“致粟帛多者”可免除徭役或租税,不努力耕作或弃本逐末者全家被罚为仆人。而且,凡有二子以上不分家者“倍其赋”。[21]后来,又废井田,开阡陌,允许土地买卖,承认土地私有权,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为中央集权经济的发展铺平道路。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第三,避私斗,奖励战功。按军功大小取得贵族爵位,实行二十等爵制,除世卿世禄制,按贵族爵位高低分配田宅,无军功者不可得爵,私斗者受罚。[26]“军功爵”是以上缴杀敌首级数作为晋爵受奖的依据。此举打破了“世卿世禄”的官制,士兵斩一敌军官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