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员工的前提下,每个月光是这三人的薪酬加起来就超过了两千块。
那会可还是九八年~一个月两千块的支出已经是很多小店一个月都不一定能赚到的全部利润了。
如果把员工替换成陈理的父母,那么这两千块就可以省下来,即便是换成亲戚,工资搞不好也可以开的低一些。
就好像陈理的小舅和小舅妈刚来燕京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跟陈理要求多高的薪水,反而是在陈理开出高工资的时候.还把他训了一通。
不是陈理的小舅和小舅妈人傻,而是他们潜意识的认为他们来燕京是来给外甥把生意给撑起来了。
前期苦一点~累一点~收入少一点都无所谓,等到陈理的生意做大了,赚到钱了,陈理自然也不会亏待他们。
当然~这是很多人一开始相信亲戚的理由,只是往往很多时候大家会遇到一些比较“极品”的亲戚。
于是打工圈子里就流传起了另一句话~!
“宁愿饿死穷死~也别给亲戚打工!”
所以说~无论是“不要任人唯亲”还是“不要给亲戚打工”,其实都是人们在日常经历中所受到的教训。
如果陈理是一个普通人,他搞不好也会犯下这样的错误。
比如说整合自己产业的时候,把自己的亲戚朋友放到根本不适合他们的位置上。
哪怕是让这些有能力的人去管理,也会在他们的岗位上加一个所谓的“自己人”当副手之类的。
再比如说~在对待亲戚的时候,能少给点钱~就少给点钱。
反正亲戚嘛.帮自己多承担一些~少拿一些.那不是应当应分的吗?
讲道理~如果陈理真这么干他大概率还是会发财的。
毕竟对自己亲戚都那么狠~赚点钱似乎也并不值得稀奇。
只不过~那样做的话,陈理的产业肯定是走不远的,不光企业做不大~搞不好还要背上一些不太好的名声。
很早之前~陈理其实就考虑过这个问题,那还是在他事业刚刚起步迈入正常发展的那个阶段。
陈理家关系近的亲戚其实就那几家~但是这不代表陈理家的亲戚就只有这么几家。
这毕竟是华夏~真要一个一个的拉扯着算起来,整个二龙镇的人几乎都能跟陈理家扯上点关系。
当然~那种远的实在是不能再运的就不说了,光是没出五服的亲戚就有不少。
真要是把这些人都拉公司里来~陈理估计能再开一百家分店。
可那样干没什么意义,陈理也不是二傻子。
所以陈理从一开始~就没有动用自家的“亲戚”这份资源。
倒是陈理的父母,在陈理不知情的情况下,找自家的亲戚借了一笔钱。
而也正是这笔钱~算是解了当时陈理的一个燃眉之急。
然后陈理就损失了一大笔钱。
当然~其实这笔钱,陈理只需要及时归还了就行,事实上他也是这么做的。
但是钱虽然还了,人情却没有那么好还。
于是陈理直接把那次投资按照出资金额换算成了股份,然后给了这些帮过自己的亲朋好友们大小不一的股份。
虽然股份有多有少,但是都统一的没有管理权,只有分红的权益。
陈理并不傻~他可以给予这些愿意对自己伸出援手的亲朋好友们“回报”,但并不会因为这些帮助去干什么傻事。
实际上~陈理根本不太愿意自己的亲朋好友们过多的参与自己的“事业”当中。
相比让他们直接参与,陈理更愿意直接分钱给他们。
反正即便陈理现在不给他们定下分钱的标准,以后这帮亲戚迟早还是会找到他头上的。
那时候再找过来~就不是现在这点股份比例能打发得了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