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章 两大奉行的联姻(3 / 4)

布置,勘定奉行的柊千里小姐将负责典礼的神里家大小姐请了过去,一时间脱不开身。

“结婚?在这个节骨眼上?”

虽然白启云不了解内情,但如此反常的举动确实让他有些怀疑。

而且看托马的表情欲言又止,看样子是真的有隐情,只是不方便说而已。

接下来这几天可是忙的很,先是两大奉行的婚礼,之后便是容彩祭,在这个时间段里他们还得准备好接下来的计划。

真是想想就让人头痛。

“啊,好累,不想努力了。”

将马车的控制权交给嫣朵拉后,白启云自暴自弃地躺在了驾驶位上,发出了咸鱼一样的呐喊声。

与干脆利落地答应托马的荧不同,他只是个思维普通的家伙。

虽然在一起游历的时间不是很长,但白启云深刻地明白一件事——荧是天生的英雄。

像她这样的人可以毫不犹豫地对着别人伸出援手,即便自己要承担极其庞大的风险。

但他不一样,他是在世俗里长大的人,凡事都要权衡利弊才能做出决定,只是个一般人而已。

这一次被牵连进来,除了有荧的原因之外,其实更多地还是想要在一旁看一看,真正的‘英雄’与凡人的差别到底在哪里。

就像是以前在蒙德的时候,他选择跟班尼特比试爬树一样。

与寻常的神之眼持有者不同,他如今虽然取得了操纵元素力的能力,但却没有他们那般伟大坚定的理想。

一般能够获得神之眼的人,基本上都有着某种强大到吸引神明注视的执念,也可以说是愿望。

而他却像是一条咸鱼一样,漫无目的地游走在特瓦特的各个地方。

但...唯有一次,只有一次他曾见识过强大的愿望所招致而来的力量。

往日的记忆划过少年的心中,他伸出手摸向了自己口袋里的那枚失去了色彩的神之眼。

没错,唯有那一次在记忆的鼓动下,向着不为人知的地方许下愿望的时候,这一枚神之眼诞生了。

在他的意识消失在那场暴风雨里之前,他曾看见过,那时候的神之眼是被点亮了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灰蒙蒙的颜色。

如果说,能够模仿那一次的情景的话,将自己的内心重新激荡起来,这一枚神之眼会不会再一次地焕发出其原本的色彩。

或许在他的内心深处隐隐约约间也在期待着这个答案,所以他才会跟着荧一起踏进这浑浊不堪的稻妻泥潭之中。

“喂,做饭的,想什么呢。”

只不过还没等他沉浸在忧伤中多久,车厢里的派蒙便走到了他的身前,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正盯着他的侧脸。

说起来派蒙走路是一件很少见的事情,但其实在马车里他还是见过一两次的。

毕竟马车的车厢并不算宽敞,乱飞的话很容易撞到横梁。

所以在不知道说什么话题的情况下,他选择了主动出击。

“没想到你还会走路啊。”

“喂!”

被少年的话平添了几分怒气,派蒙的嘴角微微地向下撅了半分。

“真是的,大人们就没有个正形,只会让小孩子操劳。”

前方的嫣朵拉适宜地发出了自己被从睡梦间抓出来干苦力的抱怨,让白启云的气势不免弱了半分。

“是啊,做饭的总是在偷懒,明明约好了要一起去稻妻探险,可最后竟然自己一个人到处大吃大喝,把我们扔在监狱里。”

不知不觉间,派蒙开始向着嫣朵拉倒起了苦水,全然没有自己拿走了白启云的钱包而导致某人穷困潦倒了一段时间的自觉。

“对啊对啊,这家伙总是把让小孩子当苦力,没人性啊!”

“没错没错!”

说着说着,两个体型相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