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是要通往火焰山。
这儿没有什么风景,有的只是荒凉,类似玉门关外的荒凉。所以导致游人也很少。但有一点,在黄沙与骄阳的映射下,这儿的光芒反射很是厉害。抬头是刺眼的太阳光,低头是一望无际的黄沙。时间看久了,会让人产生类似雪盲的症状。
尔斯顿走的很慢,他的流光剑也不知道藏在什么地方。他似乎在等待着一个人。
黄沙大漠下,尔斯顿穿着雪白的衬衫。他是典型的西风帝国贵族模样,白皙如暮光之城里男猪脚的皮肤。帅气的鼻子,带着湛蓝色的眼珠。
如果他穿着一身燕尾服,出席一场宴会。那绝对他出现的地方就是夫人小姐们的焦点。尔斯顿就像是天生的明星。
他的出生本来就很不错。所以他可以去迷恋他的剑,不必为生活所愁。
尔斯顿这一生对剑道虔诚,对流光剑痴迷。心与意合,剑与人合!
尔斯顿有着强大的自信,自信一剑在手,可以阻挡天地魔鬼的进犯。这是他的骄傲。
所以,就算莫妮卡警告他立刻逃走,他却将红伯兮引到了这片地方。这个地方对尔斯顿来说,天时地利人和!
红伯兮缓步来到了尔斯顿的面前,他也看出来了。尔斯顿感应到了危险,但他是故意将自己引来的。这是一个非常骄傲和有才华的年轻人。
红伯兮在埃及开罗这边搞的动静有点大,再通过洛杉矶假红伯兮的行为。终于还是让莫妮卡起疑了。所以她让尔斯顿离开逃走,因为已经中计了。得知中计那一刹那,莫妮卡惊骇欲绝,对红伯兮产生了一种无以言语的恐惧。
尔斯顿有种奇异的感觉,他觉得逃不出这片天罗地网了。那么,我为什么要像一头仓皇败走的够,四处奔逃,最后还是逃不过被宰掉的命运。所以,他选择了战!
大漠,骄阳,遍地黄沙!
红伯兮戴了捆绑的墨镜,尔斯顿的流光剑还是没有出现。虽然没出现,红伯兮却感受到了一种压迫力。这把剑,怕是藏在了尔斯顿的腰间,当做腰带一般。
这个尔斯顿内在的锋芒,让红伯兮都感到了忌惮。
但再锋芒又如何。你尔斯顿不过是通灵初期,而我,是至高无上的肉身大菩萨。修为比你高,我红伯兮的打法从来不惧天下人,难道还惧了你尔斯顿不成。
所以,没有对峙三天三夜寻找破绽的武侠情节出现。在那一刹,红伯兮一脚踢出去。脚下黄沙顿时犹如雨点,也如子弹爆射向尔斯顿的脸门。
同时,红伯兮这一脚是踢也是弓箭步的起手式。他的人几乎是跟随着沙子一起袭击向尔斯顿。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红伯兮也不敢小瞧尔斯顿,出手拳力变幻,天庭运劲,气血爆满。排山倒海的力量,凌云大佛的气势。从气势上,威力上,完完全全的镇压尔斯顿。
拳力翻转之间,须弥印轰然压下。
这个攻击,是红伯兮的完美攻击。
在这样铺天盖地的攻击下,威压雷霆下。尔斯顿却静如处子,那是一种永恒的安静。让人不安……
本来红伯兮这一招,是想不管千变万化,就此一力破十巧,砸死尔斯顿。他的出招够快,黄沙攻击够猛。
便在这极静的一刹!
尔斯顿动了,他的身体摆动,全身气血运作。这是一种柔滑的天然线条,那么自然,熟悉。就像这个动作,他已练习了千万遍。
那一刹!
流光剑出!尔斯顿腰往手送,手往腰拿。两者配合,让这个拔剑的速度快到不可想象。
惊鸿中,剑光一闪!一池秋水被搅动。就像在午后睡了个懒觉,那么柔和安逸,却突然百鸟齐飞,杀意冲天。让人立刻惊悚到起鸡皮疙瘩的地步。剑身发出刺耳的声音,带着妖异,鬼魅。流光剑的光芒绽放出来。这光芒,并不算耀眼。但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