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路过的百姓就在旁边端着碗,抓了几颗盐巴,丢进粥里,吸溜吸溜的边喝边吹气。
在一旁还有个做蒸糕的,跟着卖粥的一起在吆喝:
“好喝的米浆子,好吃的白米糕,还有免费的咸菜~诶,走过路过,都来尝一尝啊~”
一大早出门,都是瘪着肚子来的,这热气腾腾的咸粥,看的人口水咕噜咕噜往外掉。
别说府衙这班捕快不敬业,这年头谁饿着肚皮干活?又不是纪律严明的打仗部队?
就连后面护军的队长,也拍马上来,跟李正气打了个招呼:
“时间还早,咱们要不都来一碗,这天也忒冷。”
李正气无所谓,他倒是没兴趣吃饭,只是隐约觉得今天似乎过于热闹了,还是一大早。
但众人都被吊起了胃口,远远的一些小摊贩看到这边军爷一大队人都停了下来在买粥,也都急忙赶着小车围了过来。
于是一群小推车前前后后跑了一圈,几乎每个人都分到了一碗粥,一个糕,要么一个饼,还有些咸菜。
吃饱喝足,李正气早已等得不耐烦,丢了些银钱出去,左右招呼:
“好了,都闪开,我们走,别误了正事!”
见他高高举起了没出鞘的雁翎刀,周围小车锅碗瓢盆叮呤咣啷乱响,都推着向两边跑。
一个跑的太急的,还落了根长勺在路中间。
李正气无奈,大概估摸了一下那根勺子的重量,上前雁翎刀一挑。
那根勺子稳稳当当飞过人群,却没有丢在那人的车板子上,反而将那人砸了个趔趄。
李正气眼神一眯,感觉到了些什么,却一时想不明白。
大队人马再次开拔,这一次过程很顺利,大家伙很快来到了青龙大街中段。
护军左右排了三列,将囚车护在中间,又两边驱赶着看热闹的人群。
远远地,禁事局红黑二色的服装分外的醒目,也是官员带头,一对护军在后面跟随。
不同的是,禁事局几乎人人骑马,两相一较,府衙这边就弱了些气势。
“娘的,就说咱们应该去借马的,这不是丢脸丢大了!”
朱班头就很不爽,看着远远的高头大马踢踢踏踏慢腾腾往这边挪动,他就更不爽了。
“凭什么他们不来操持现场,非得咱们紧赶慢赶先来一步,老爷这个脸,还是没撑住啊!”
旁边又是那个圆脸的伙计,凑上来道:
“老大,那领头的不就是捕神大人嘛,自己人呀,这脸面还能丢到哪儿去,总不能害咱们来着。”
李正气张目远眺,也看到了李洪义本人。
他一身禁事局黑底红边的官服在身,佩刀在腰间一晃一晃,须发鬓毛整整齐齐,一脸的肃穆。
李正气有些好笑:
“大哥这是转性子了?还是禁事局特别养人呢,这外型捯饬地像模像样,看起来倒是完全没了往常的邋遢像。
多日不见,也不知道大哥如今在禁事局混得如何呢?呵呵,想来应该是挺难的吧。
想当年在府衙,兄弟都不亲近与他,倒是个个都敬他为人,却烦他做派。”
他回头看了眼手下,都凑了朱班头一块儿,在那窃窃私语。
除了这个一起混过来的老朱,没人敢上来跟他这个捕头说些闲话。
他就自嘲地笑了笑:
“人总要活成自己讨厌的模样,不是吗?”
见李洪义那张老脸快要到了面前,他快走两步,迎了上去,抱拳道:
“大哥来了啊。”
情真意切,发自肺腑,多日不见,想起当时酒后豪言,确实是甚为想念了。
“嗯,府衙捕头李正气,多日不见了,幸会,幸会!”
李洪义不咸不淡地回了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