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成了情话。
再后来连情话也懒得说,麻雀同志终于知趣地在我的窃喜中黯然离去。
我和于乐乐的关系还算融洽,基本上于乐乐只在返校和回家的时候让我有机会与她亲密接触——接触她那些多得像小山一样的行李。
于乐乐对我的奖赏通常是我额头上几记很响的栗子,她说笨啊你,四五个箱子能把一个人累成这样可够不容易的。
大三的时候于乐乐终于恋爱了,被她恋着并爱着的那个人就是我。
那天晚上于乐乐把我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然后把自己也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再然后买了一堆漂漂亮亮的水果去了她们寝室,我万分荣幸地被一群美女围着品头论足。
站了三个小时之后,最美的那个美女终于开口了:于乐乐啊,这人还行。
于乐乐一扬眉:那当然,我于乐乐的眼光,绝对一流。
而于乐乐当初是这么跟我商量的:你看看她们都是美女是不是,她们也都有男朋友是不是?
美女都应该是有男朋友的;既然于乐乐是美女,于乐乐怎么能没有男朋友呢!
我连连点头,我对于乐乐说:那你看我可不可以?
谈了恋爱之后的于乐乐什么都好,就有一个毛病改不了——穿高跟鞋老崴脚。
无数个浪漫而美好的夜晚我都不得不像个偷葫芦的老鼠一样背着于乐乐游荡在武大校园最黑暗的角落里。
于乐乐很享受地趴在我背上拧着我耳朵说:虽然我于乐乐的眼光是一流的,可老虎也有打盹走神的时候,你别得意,我打这个盹可是迫不得已的。
毕业的时候我选择了深圳,我喜欢这座城市。于乐乐不同,她很恋家,想离家近一点,所以她坚决地留在了武汉。
我们很温柔地吵了一架。“你是不是一定要去深圳?”
“是的。”
“你呢,是不是一定要留下来?”
“是的。”
“给我一个走的理由。”
“给我一个留的理由。”
好半天我们都没有说话,最后我开口了,我一句话结束了我们两年的山盟海誓:是不是因为麻雀?
他打电话告诉我说他会回来。于乐乐一言不发转身就走,我明白她生气是因为我对她不信任。
我后悔死了。
走的那天我在车站里看到了于乐乐。
火车快开了,我隔着玻璃看着于乐乐,于乐乐也看着我。
于乐乐突然望着我说了一句话,她的神情很认真,但是太远了我听不清。
火车还是开了。
我的手臂上多了两滴泪珠,这一次,是我自己的。
我在深圳一直过得很好,钱很多,朋友也很多,所以我没有机会知道什么叫做寂寞。
惟一能让我不开心的是:我发现我一直都很没骨气地挂念着于乐乐。
有一天晚上我接到于乐乐的电话,她说,我失恋了,你能不能过来陪陪我?
我坐第二天的第一班飞机去武汉,找了一整天,终于在一个很小的酒吧里找到了一脸茫然的于乐乐,她像一只受伤的小猫一样缩在角落里,见了我只是拼命地哭。
于乐乐不止是失恋,还失业。
其实这次是于乐乐主动的。
出酒吧的时候她紧紧地拽着我的衣袖怯生生地问我。
如果我想换个环境的话,深圳可不可以?
我激动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频频点头。
深圳果然是个适合于乐乐的城市,她在我租来的二室一厅的公寓里转了一圈后宣布:这房子现在一半的使用权归我,房租先欠着,三个月后连本带利一起还你。
于乐乐就像只重获自由的老虎,有什么关系,她想吃了我就让她吃吧,只要我们能在一起。